“谢谢检察官,谢谢各位领导,是你们的关心和关爱帮助我们解决了困难、渡过了难关……”近日,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残联,将7000元司法救助金以及米面油等慰问品,送到未成年被害人张某某及其代理人手中,将检察温度传递到群众心里。
日前,我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该案致张某某多处骨折,其父母当场死亡。通过向张某某的代理人任某了解得知,张某某先天智力有缺陷,发生事故后无法站立、左胳膊无法抬起,行动受限,这起事故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办案检察官在充分考虑被害人自身家庭因素后,依法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鉴于被害人张某某的身体实际情况,3月13日,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被害人家中开展上门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从基本案情、司法救助的原则、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理由和审查意见等方面做了充分论述。被害人的代理人陈述了案件发生后家庭面临的困境,表达了希望得到司法救助的迫切心情。听证员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决定,对检察机关开展“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的做法给予肯定。
3月14日,检察官再次到被害人家中,将救助金发放到孩子手中,并嘱托被害人的代理人要用好救助金,解决孩子生活、学习中的难题,早日脱离过去的阴影,开启新生活。同时协调区残联、区妇联为其办理残疾证,开展多元化、综合性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上门听证是诉源治理的有益创新,是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鹿泉区检察院将“检护民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始终依法能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上门听证”。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主动性,持续加大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机制、挖掘救助线索、拓展多元化救助帮扶措施,真正打通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