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填补立法空白,加速立法更新,回应立法急需,突破立法难关,审议地方性法规16部,出台10部,统筹修改16部,废止10部,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28部,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83件,立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成果更加突出。
立法,紧扣时代脉搏
2023年3月,新一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五年任期内的立法任务清单正式浮出水面。本届立法规划自2023年至2027年,共列立法项目73件,涵盖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文旅融合、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民主政治等九个领域。其中,条件比较成熟、拟在任期内提请审议的一类项目55件;抓紧调研准备、待条件成熟再安排审议的二类项目18件。
其中一大亮点是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绘制立法蓝图。围绕新型能源强省,制定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修订电力条例;围绕交通强省,制定促进民用机场发展条例;围绕临港产业强省,修订港口条例;围绕质量强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围绕物流强省,制定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促进条例、修订邮政条例;围绕数字河北建设,制定雄安新区数据条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纵观本轮立法规划,新法为37件,修法为36件。这种修立并重的路径选择,正是完善地方法治体系的关键所在。一方面,新法项目数量多、领域广。尤其是一些迟滞多年的立法难题,踏上闯关破冰的征途。另一方面,修法项目多维出击、深度拓进,从安全生产、医疗保障等基本法规,再到行业性、专业性的微观立法,或将打破滞后未修的僵局,或将激活更新换代的步伐。
与此同时,伴随着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规划的落地,京津冀协同立法在经历了提出、破题到推进、拓展之后,正在宏阔的时空维度中稳步推进。
2023年10月,京津冀人大联合出台《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规划(2023-2027年)》,规划安排同一文本立法项目5件、三地同向的立法项目7件,并在高质量发展、交通一体化等五个领域加强立法过程的工作协同,河北提出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文旅融合、居民服务一卡通等均列其内。
2023年11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便通过了《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金深介绍说:“立法工作专班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对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作出制度安排,力求所立之法回应发展关切、解决实际问题。”
立法,领航经济发展
如何让法治激发创新活力,调动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新时代提出新课题。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桥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3年9月,《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出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条例从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和保障能力入手,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着力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2023年,河北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和金额持续增长,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并列全国第一,企业工业设备上云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钢铁环保绩效A级企业数量排在全国第一。
寒冬时节,坝上草原北风劲吹。2023年,河北省新型能源强省建设实现强势开局,预计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2000万千瓦,装机规模及占比均居全国前列。这种向上向好的态势,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引领。2023年9月,河北出台《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将重点发展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纳入规范范围,在发电环节突出优势新能源产业,在输送环节提升配套送出能力,在储能环节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发展,在利用环节加强新能源应用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综合施策,推进新型能源强省建设。
“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打响河北文旅品牌,也引发了“投资到河北”的热潮,让“流量”变“留量”的背后正是悄然改变的营商环境。
2023年11月,《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隔6年再度修订,聚焦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精准发力,努力破解企业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在此起彼伏的立法修法行动中,法规清理渐趋常态化、长效化。2023年,采取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河北省现行有效的238部法规进行系统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方针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对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或废止。
2023年5月,废止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等6部法规,修改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7部法规。同年11月,废止关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定等4部法规,修改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9部法规,不让一个“过时”的条款成为营商工作的“绊马索”。
立法,提升治理效能
2023年汛期,河北省保定涿州市等地遭遇特大洪涝灾害。
在暴雨洪水灾害面前,如何科学有序实现人员避险转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或许可以给出答案。条例按照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适度扩面的原则,对转移准备、预警响应、转移实施等环节作出规范,为人员安全转移划定“路线图”。
杨金深介绍:“为确保法规立得高、立得住、立得稳,立法专班赴8市24个县(市、区)对太行山中南部山区、永定河流域、大清河流等重点区域开展调研,两个月完成法规起草和征求意见,三个月进入审议程序,实现了当年发生灾情当年完成立法,次年发挥效力,这就为2024年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提供了即时法治保障。”
同月,《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诞生,这部创制性法规是发挥地方立法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的一次有益尝试。条例在国家尚无专门规范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大法中仅有个别概括性规定,不能满足当前装饰装修监督管理的现实背景下,针对装饰装修中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作出规范,明确装修人承担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装饰装修严格禁止的行为等,让承重墙不再承受乱拆之“重”,坚决避免“一户砸墙,全楼遭殃”的事件发生。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河北是全国重要的沿海省份之一,目前拥有各类渔船7000余艘、渔港25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艰巨。2023年7月《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顺利出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汉春介绍:“条例突出渔船管理这条主线,体现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从严的主基调,实行船港人全要素、从出港到入港停泊全过程闭环管理,从渔船生产、渔港管理、渔船监督等各个环节加强规范,为促进渔业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除了生产生活安全,加强社会治安安全也尤为重要。据了解,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万余人、在册3.2万余人,如何加强预防和减少犯罪,助力其回归社会,是考验社区矫正治理能力水平的一道重要课题。
正人者正心,善矫者矫心。2023年9月《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出台,聚焦创新教育帮扶手段,细化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内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和遵守社会规范,更好融入社会,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让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立法,回应民生期待
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智于民。日前,河北省血液中心发布“英雄令”,全城招募“热血英雄”。据了解,正常情况下,石家庄市每天大约需要700人献血,才能保障省会及周边县市区100余家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如何给献血者提供更加优质的献血服务,保障临床用血需求?2023年7月《河北省献血条例》顺利通过。条例以满足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为主要目标,以献血者为中心,坚持自愿无偿基本原则,明确单位组织动员责任,通过褒扬奖励献血者、优化献血服务、规范采供用血管理,营造良好的献血环境,形成鼓励自愿献血的社会氛围。
民之所忧,我之所盼;民之所盼,我之所为。畜禽屠宰直接关系到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是肉类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纽带。
河北省是畜禽屠宰大省,肉类产量居全国前列。为让百姓吃上“放心肉”,进一步促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9月,食品安全领域啃下“硬骨头”,《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如期出台,从定点屠宰厂(点)的设立、屠宰与检疫检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找准“切口”,把好“关口”,严守“缺口”,通过源头上严防、过程上严管、风险上严控,多管齐下共同保障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围绕人大自身权力运行和制度完善的变革,2023年7月,随着《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通过,2001年颁布实施的地方立法条例在2018年进行修订后,于2023年再次迎来修正。条例对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国家专属立法权、立法程序、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备案审查等均作出重大调整,特别是将近年来河北立法中行之有效的经验予以总结,如协同立法、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有关专委和工委的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明确入法,为做好新时代全省立法工作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作为2023年立法尾声中的一曲,新修订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在刚刚闭幕的河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全票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议事规则是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分为总则,会议的举行,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选举、罢免和辞职,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发言和表决,公布,附则等10章70条,对于提高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岁聿云暮,一元复始。2024年,安全生产条例、电力条例等一部部地方法规正跃跃欲试、接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