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一亮,肉更鲜。在“生鲜灯”的“美颜”下,明明买的时候看着很新鲜的肉,拿回家就变了个样。“生鲜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美化食品的色泽和新鲜度,让食品瞬间变得光鲜亮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近日,涿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以“生鲜灯”整治为切入点,走访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对发现的仍在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劝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自觉守法经营,并将发现的问题向行政管理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守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涿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还重点关注了米、面、油以及冷链食品的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到饭店、餐馆等餐饮单位进行走访,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资质、食品来源、生产、加工、储存、留样检测等多个环节进行排查,提示经营单位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涿州市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法律监督职责,用“检察蓝”筑牢守护人民群众民生的“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