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凌晨5点,更深夜寂、朔风凛冽,但是在石家庄中院院内,警灯闪烁、亮如白昼,全市22个基层法院及中院本级共计241名干警齐聚于庄严的国徽下,列队完毕,蓄势待发。随着“行动开始,全体出发!”的命令下达,全市执行干警犹如离弦之箭,共赴正定县全域10个乡镇、街道开展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总指挥长,石家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勇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逐一调度10个执行组现场,并根据案件情况适时提出针对性措施,科学推动本次行动高效开展。
据悉,为深入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专题部署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解决执行实践受各种因素制约影响问题,减少权力、关系、人情干扰因素,石家庄中院坚持能动司法,以“案件交叉、力量集中、一域突破”作为本次集中交叉执行的工作方法,即选取正定法院作为试点,提取正定全域全部未实际执结的一般“执行难”案件和较难“执行难”积案,通过上下级法院共同研判,确定纳入集中执行的案件范围;调配全市法院执行骨干力量,随机编入10个执行实施组,同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实现用最集中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实案件交叉执行。
本次跨区域集中执行行动全市两级法院共拘传37人、拘留12人,采取搜查21次,实际执结案件26件,扣押车辆3辆,执行到位金额149.3万余元,邀请2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媒体记者等现场监督见证执行,极大压缩了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全力营造了“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形成了强大执行声势和震慑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行工作关系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关系司法权威树立,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一直以来,石家庄中院坚持问题导向,以能动司法护航全市营商环境,坚决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此次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是落实最高法院张军院长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实际行动,是对交叉式集中执行的率先探索和有益尝试。
石家庄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交叉执行”,以期以点带面,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执行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