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倴城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张某向李某借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原告李某曾多次向被告张某催要该笔借款,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但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原告李某认为,张某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滦南法院倴城法庭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认为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比较明确且标的数额不大,具有调解基础。为切实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案件承办人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真实想法,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按照协议期限一次性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原告自愿放弃利息。
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成功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