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司各庄人民法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调解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了部分案款,不仅节省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更为企业排忧解难,以精准高效的诉讼服务,擦亮“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名片。
原告是司各庄法庭辖区某饲料企业,被告自2022年起在原告处赊购饲,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未能支付饲料款,原告将被告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司各庄法庭收到该案后,办案人员在诉前阶段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双方经对账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0余万元。在充分了解情况并听取双方意见后,办案人员本着兼顾双方权益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面对面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引导双方当事人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由被告当场支付原告货款30万元,余款约定两个月后一次性支付,该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