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不仅仅是解开群众的“法结”、“困结”的过程,更是解开“心结”,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的过程。近日,遵化法院靠山庄法庭就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化解了两起因协商未果而导入诉讼程序的“信访转立案”案件。
村民甲某与村委会的占地补偿纠纷已持续多年,经乡政府协商未果后,该案进入了诉讼程序。承办此案的张志福庭长在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后,积极组织当事人到庭调解,并耐心分析案件情况,详细阐明了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最终甲某情绪得以缓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村民乙某的妻儿因跌落村内深坑而不幸身亡,事发后经协调双方协议赔偿乙某死亡赔偿金及帮扶资金,时隔五年,乙某认为赔偿金额低,要求提高赔偿金额。经多方协商未果,乙某向遵化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张志福庭长耐心听取了当事人乙某的意愿,通过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解答和释法说理。最终,乙某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如我在诉,念念在兹。遵化法院将持续发挥好调解的作用,深入了解每一个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温情答疑解惑,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理解得了的法理、接受得了的道理释法析理,力促矛盾纠纷取得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