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桃城区法院受理了多起辖区内多家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作为被告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类案件,经审理发现,大多为教育机构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发布了其摄影作品、文字作品等,针对上述问题,桃城区法院向桃城区教育局出具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普法宣传、完善信息发布审核、规范素材选用等方面着手,从源头上预防侵权行为,降低侵权风险和责任承担。
12月4日,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桃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瑛、立案庭庭长孙艳宁及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一行四人与区教育局及桃城区、高新区20余家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以学校新媒体运营中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及应对为主题的座谈。 座谈中,孙瑞尊法官对全市范围内涉教育机构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当前部分教育机构存在微信公众号运行过程中及以幼儿园为主的教育机构名称登记过程中侵权风险,提示各教育机构存在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提升各教育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此同时,结合知识产权审判案例,认真解答了各教育机构现阶段在新媒体运营中存在的疑问。此次座谈厘清了各教育机构在新媒体运营中可能存在的思想误区,并针对高发的侵权行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得到了区教育局及各教育机构的积极反响。
接下来,桃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实际中多发的共性问题,持续开展司法服务活动,不断引导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纠纷应对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