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强调“要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今年的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本周是第7个“宪法宣传周”。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并就全民普法“六个一”相关问题在会上提问
12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河北省大力加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连续开展了6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打造了270余个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阵地,形成一批宪法理论研究成果,宪法宣传教育在河北省实现了常态化、长效化。今年“宪法宣传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
12月4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在石家庄西清公园(法治公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省直各部门和石家庄市直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在活动现场发放宪法、地方性法规单行本等宣传材料
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宪法、地方性法规单行本等宣传材料,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了《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河北省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多部新出台、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实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