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合伙经营引发的欠款纠纷,办案法官以其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积极解决问题,为这场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李某与王某合伙经营饭店,因经营需要对店面进行重新装修,便由李某出面找到张某的施工队,经协商,达成口头装修协议。随后,张某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完工后,李某仅向张某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5万余元经张某多次催要,李某与王某互相推诿,迟迟未付。无奈之下,张某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接收案件后,办案法官秉承快速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原则,决定先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在向二被告分别了解情况时,王某竟然表示对装修事宜不知情,是李某找人施工的,其不应承担付款责任。李某则称因饭店装修事宜其多次与王某沟通,有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为凭。法官再次联系王某,没想到,王某又开始有了新的说辞,称虽然李某与其商议过装修细节,但是装修价款的议定未经其同意,故其拒绝付款,装修款应当由李某一人支付。李某则坚持主张二人曾当面沟通过价款事宜,且饭店系二人合伙经营,装修款就应该二人共同负担,他已经给过一部分了,剩下的应该由王某支付。 见二被告各执一词,互相推诿,法官遂将原、被告传唤到法庭“面对面”沟通调解,力争第一时间化解分歧,解决纠纷。调解中,法官首先帮助双方理清欠付工程款的数额,之后又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向二被告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明确告诫二被告要实事求是,正确面对,如进行虚假陈述,法庭在查清事实后有权对作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二人见法官的态度如此坚决,意识到故意“踢皮球”的伎俩早已被识破,羞愧之余道出实情,原来是饭店经营出现困难,资金难以归拢,才想出这么个主意拖延还款。
法官对二被告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二被告也对之前的不妥作法向原告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协商。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意见。原告对法官的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被告也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折服,承诺一定克服困难,按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