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自媒体平台迅猛发展,直播带货悄然兴起,但由此也产生了不少纠纷。近日,清苑法院冉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直播带货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从事海鲜行业生意,为拓宽销售渠道,决定直播带货。在此过程中,被告赵某自称拥有广泛的人脉资源,能够协助原告联系到合适的主播进行带货,并承诺支付的费用可随时退还。赵某找到了被告陈某,由其负责具体落实主播带货的相关事宜。基于这份信任,原告向被告陈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了保证金和服务费,款项支付后,二被告却未能按照约定为原告成功办理主播带货事宜,原告多次与二被告协商退款,二被告却相互推诿,拒绝承担退款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了原告的保全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迅速对被告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随后,被告赵某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认为自己仅是起到了中介作用,并未从中赚取一分钱,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联系另一被告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再次对案情进行梳理分析,考虑到该案原被告冲突不大,解决争议最重要的是让双方彼此理解,情感共通,减少隔阂,遂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开始,原告情绪激动,认为被告不守信用,推诿扯皮,法官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多次组织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坐到了一起,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法官深入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当即退还原告已支付的保证金和服务费,被告赵某在此案中不承担责任,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充分利用保全“硬措施”和调解“柔手段”,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尽心用情为群众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