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邑法院万城镇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冯新朝在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主动前往医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感谢你们来医院帮我们解决这件事,为高邑法院的温情服务和办事效率点赞!”,协议签署完毕后,当事人一展愁容,对着调解员诉说感激之情,看到双方的矛盾得以妥善化解,调解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23年初,被告某公司为其20余名雇员在原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原告某保险公司为被告出具保险单后,被告一直未支付保险费,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保险费。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冯新朝仔细审阅案件材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及诉求,双方均表示有调解意向。由于被告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生病住院,无法前往万城镇法官工作站调解,于是调解员冯新朝组织双方在医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融合情理法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寓情于法,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一方面,向被告进行充分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支付保险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其积极给付保险费,被告对欠付保险费一事表示认可,但是由于公司运营不佳,暂时无力偿还,希望可以给出一定时间筹集款项。另一方面,向原告保险公司说明被告公司的现实困难,引导其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互谅互让。同时,告诫双方在合同履行中都要诚实守信,及时全面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就保险费给付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在医院签下调解协议。曾对簿公堂的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表示有机会仍要继续合作。
上门调解,迈出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高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民商事诉讼活动全过程,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有效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也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为实质性纠纷化解按下快捷键,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