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执源治理工作,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判后督促履行是关键。近日,定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件生效后,承办法官积极开展督促当事人履行工作,既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8月,被告胡某以资金困难为由向原告郭某借款2100元,承诺于当年9月底归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予偿还,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约定时限内偿还原告借款2100元。然而,达成调解协议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为了确保协议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期后,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联系被告询问是否予以给付。经了解得知,被告正在外打工,还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进行释法解惑,“你有啥疑惑,我都给你一项项讲讲……,这块是这样……”“如果你不及时履行,一旦进入执行阶段,就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必然会对你的生活、工作都造成不利影响。”“你还这么年轻,以后的人生路还很长,你要考虑好!”经过多次沟通后,被告表示将筹措钱款支付给原告,后来被告将2100元偿还给原告。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办结。 今年以来,定兴法院以实质解纷为导向,通过“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利用审判环节法官熟悉案情的特点及时督促履行,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努力让当事人的权益低成本、短时间、高质量地兑现,推动实现了“被动履行”向“主动履行”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