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唐海镇法庭受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标的金额,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两个小时,充分彰显了曹妃甸法院践行诉源治理,化解纠纷的效率和质量。
原告石某因工受伤,在就医诊疗过程中,被告高某遗漏了重要的检查项目导致石某在确定工伤损失时无法得到全部的赔偿,石某遂向曹妃甸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被告高某支付5万元赔偿。唐海镇法庭在受理了本案后,初步了解到案件标的较小且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责任清晰明确,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并且,在与被告进行联系的过程中,被告亦表示认可原告诉请的事实。于是,主办法官立即通知原、被告来法庭进行调解,并从中引领双方进行反复沟通。最终,在主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且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就这样,该起案件不仅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并且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纠纷的高效化解不仅得益于法官的努力,更有赖于程序的合理运用。所谓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过程中适用的一种审理程序。其适用范围较窄,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标的额为45000元以下。此外,小额诉讼程序一律实行一审终审。
小案不小办,是曹妃甸法院一直秉持的办案态度。作为基层法院,在处理小额诉讼案件过程中,主动作为,积极调解,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原则,既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也能简化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继续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让人民群众感受高效司法带来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