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融入到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三个入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
从健全制度入手,规范指导各项司法护企工作。该院制定《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规定》,要求在执行工作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创新《预处罚告知书》形式,强化涉企案件文明善意规范执行;发布《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提示书》,指导企业管控在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风险。
从畅通服务渠道入手,提升市场主体诉讼服务体验。结合“立案便民措施十条”,该院推出“优化营商环境诉讼服务措施十条”,在诉讼中秉持诉讼服务智能化、绿色通道便捷化、解纷方式多元化、诉费办理人性化、电子送达高效化、案件流转及时化、诉前保全审慎化、涉企鉴定诉前化、立案监督透明化、普法宣传多样化,通过落实各项举措,让涉及营商环境诉讼服务运行更通畅,企业司法获得感更强。
从深化府院联动入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退出机制。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联动梳理破产案件处置中社会保险、税收减免、企业注销、信用恢复等问题。该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出台《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的实施意见》,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截至目前共受理强制清算案件15件、结案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