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以司法之力打赢红景天保卫战:非法收购、采挖、出售红景天案”“集中宣判——以法之名吹响保护环境的号角:非法狩猎豹猫案”......11月4日下午三点,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蔚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燕赵环保世纪行媒体采访团来到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第一站。
“开展以禁采、禁猎、禁牧、禁毒、禁非法入山和预防森林火灾、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等‘五禁两防’工作是我们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是保护区的保底工作。其中保护好区内野生植物资源,对违法盗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打击,是近年来小五台保护区工作重点之一。红景天的案子就发生在这里,是我们主动出击协助相关部门联合办理的。”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郑建旭告诉记者。
红景天,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景天科景天属多年生多肉草本植物,生长于海拔1800-2700米的高寒无污染地带,其生长环境恶劣,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特殊的适应性,是一味作用广泛的中药药材。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红景天重要分布区。
2022年6月中旬,保护区管理中心金河口管理区巡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人违法入山盗挖红景天,并立即报案。
“红景天主要生长在保护区核心区高海拔区域,特别是在亚高山草甸区域,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系统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郑建旭介绍说,得到情况后,管理中心党委高度重视,迅速与小五台山森林公安分局会商,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同时主动联系蔚县人民检察院、蔚县人民法院,争取前期介入,给予司法支持。
2023年3月,蔚县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了有关涉案人员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庭审现场还邀请了保护区管理中心、蔚县人大、政协、乡镇、林区周边村干部、公益组织、被告人亲属和办案机关民警共45人旁听。按照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提出的民事请求,依法判决涉案相关人员将非法移植的红景天移交并进行义务养护管理,确保已经移植成活的红景天在义务养护管理期内保存率不低于85%,三年内保护区管理中心选择合适时机将红景天移回保护区,修复生态环境。
2024年5月下旬,小五台山管理中心对非法栽植在崇礼区的涉案红景天植株开展了回迁保护。
“此案的破获,实现了对涉红景天犯罪案中盗挖者、中间商、收购方的全链条打击,有力震慑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遏制住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依法构筑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的重要性。”郑建旭表示。
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先后与张家口市人民法院签订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蔚县人民法院共建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助力阳光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法制生态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整合司法力量,筑牢生态防线,用司法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四十年来,一代代小五台人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四能精神”,在森林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植被得到明显恢复,生态环境日益向好,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褐马鸡人工繁育技术取得新突破,森林覆盖率由保护区建立初期的54.9%增加至现在的78.4%,为区域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