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山东郯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华一行5人到滦南法院学习交流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干警参加座谈。
李志华副院长一行实地参观了滦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重点对“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设置、运行机制、人员派驻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学习交流。座谈会上,郯城、滦南两家法院分别就各自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现状、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及各自相关典型性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司法确认、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沟通。
李柳青院长表示,“滦南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项有力举措,更是法院在“三源共治”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机融合,推动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上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利于发挥“专业纠纷专业解、行业纠纷行业调”的调解优势,构建完整的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体系,实现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实质化。
两家法院共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与兄弟法院间的互动交流,不断加强工作创新,拓宽商事纠纷解决渠道,完善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忧,全力提升营商环境司法贡献度,为地区发展聚力营造公平、透明、可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