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势,通过“调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远程视频化解一起涉企纠纷,并督促其及时履行,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营商好“枫”景。
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货物并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依约完成供货后,乙公司尚欠二十余万货款未付,遂甲公司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案件法律关系清晰,证据充分,经审查后将其分流至诉前调解。调解员李靓艳受理案件后,详细审阅了案卷,并主动与被告公司进行多次沟通。鉴于甲乙双方公司均为民营企业,且长期以来保持合作伙伴关系,若能够妥善解决这一纠纷,不仅有利于双方企业的持续发展,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基于这样的考虑,调解员李靓艳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乙公司当庭给付货款1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分批履行,原告自愿放弃逾期付款利息。调解员通过视频方式组织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出具了调解书。在后期履行过程,乙公司仅如期偿还了5万元货款,余款7万余元迟迟未付。甲公司欲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员考虑到乙公司已主动履行大部分货款,且强制执行有损企业形象,主动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联系乙公司督促其偿还余款并告知强制执行的不利影响,通过调解员的有效沟通,双方企业成功解决了该纠纷,避免了诉讼程序的繁琐和成本。同时,维护了企业的声誉和形象,还增强了企业间的信任和合作,充分展示了诉前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商业生态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一个优质的营商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诉前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大城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和“一次性化解纠纷”意识,努力推动立审执一体化,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守护好最后一道防线,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