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法院联合当地某乡政府和村委会,成功执结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长达二十年的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多年来积怨的乡邻矛盾,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担当,为当地社会稳定和发展注入了和谐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事情要追溯到1994年,田某和李某系同村村民,两人因村边一块宅基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多年未能解决,后李某竟在此处宅基地上种植农作物,并拉来石头垒起一米多高的石墙将该宅基地圈围起来。此举让田某气愤至极,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案件在审理阶段经多次调解无效后,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将其在田某管理使用的宅基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及放置的石头清除,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不断加剧,多方协调未果。田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人苑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该纠纷系乡邻矛盾且时间较长,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处理不当会不利于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妥执结该案,决定借助当地党委政府熟悉乡情、了解纠纷情况的优势,联合发力一起对该起纠纷进行调处,努力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于是,苑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当地乡政府和村委会,与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多次深入现场,了解双方诉求,释法明理,并从人情、乡情、法理等多角度引导双方打开心结,合理合法解决纠纷。在整个调处过程中,苑法官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最终,在多方协同努力之下,经过反复地协调、会商,终于促使田某与李某达成一致解决意见,双方握手言和。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就此圆满画上句号。 今后,易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合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为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社会秩序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