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郑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法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原告吴某受被告李某之邀前往被告家中维修农机设备,在维修过程中眼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费用未能达成一致,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为同村村民,为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积极联合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展开调解工作。
“我知道这次的事情我有责任,可我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没什么经济来源,家里还有病人要照顾,实在拿不出来这么多赔偿款”,被告满脸愁容地说道。原告子女见状,情绪激动:“我父亲伤得那么重,落下了残疾,眼睛都快看不见了。后续的医疗费用不知道还要多少,还得有人专门照顾他。我们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啊,这赔偿款你们必须一分不少的给!”
承办法官及调解人员从法律与情理的双重角度进行分析,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你邀请原告来维修农机,在这个过程中他出了事,你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肯定是有责任的,原告后续还需要治疗,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当然,我们也会考虑你的实际情况,咱们尽量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劝导原告及其子女理解被告的难处,“被告肯定是有责任,这点毋庸置疑,大家都是邻里乡亲,以后还要相处,被告家里确实困难,咱们也换位思考一下,把问题解决了才是最好的结果。”见双方情绪逐渐平稳,承办法官又向双方普及了《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规定,调解员和村干部在调解过程中不断调整工作思路、说服疏导,经过三方共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就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完毕,此案案结事了。
安国市人民法院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