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落实“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利益,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长寿人民法庭就一起因侵占他人承包地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在木村乡西曹村村委会院内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现场20余名群众观摩了庭审。
该案件起因是案外人张某占用另一案外人刘某承包地,刘某因承包地被占,又占用了本案二被告李某、赵某的承包地,二被告无地可种便占用了本案原告王某的承包地,王某无奈之下只得起诉二被告腾退土地。
收案后,主审法官周晓楠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本案当事人双方对占地事实无争议,也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问题根源在于案外人张某,因他占地的行为导致后面多起“滚地边”情况的发生,只有张某腾退土地,之后一连串的纠葛也就能迎刃而解。
考虑到该案件背后的缘由,主审法官意识到单独处理该案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还可能引发后续一系列诉讼,为顺利解决该起纠纷,主审法官决定前往木村乡西曹村开展巡回审判,同时联系当地村委会积极宣传,邀请与案涉纠纷有关联的其他几名案外人到场观摩庭审,旨在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解决根本”的良好社会效果。
庭审过程中,审判员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引导双方围绕对本案事实问题进行详细陈述,庭上双方均表示愿意以调解方式结案,但二被告仍顾虑本案调解后,自己的承包地无法收回,希望法官能将这几起关联纠纷一并化解。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在现场向案外人张某进行充分释法明理,考虑到该起纠纷涉及多人,村委会负责人王振全表示近段时间会积极与乡镇沟通,借助乡镇党委力量与张某做调解工作,争取顺利化解该起纠纷。
此次巡回审判是新乐法院扎实开展“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机制的又一次具体体现。下一步,新乐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走出法庭、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书写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