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双方就涉案款项支付达成一致意见。7名原告当场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当事双方握手言和,8名原被告重续昔日友情。
去年4月,王某等7名原告跟随同乡好友冯某到某工地承包建筑工程,因施工方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冯某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被告王某等7人的劳务费共计46580元,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王某等人一纸诉状将冯某告到高邑法院。
富村镇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庞海申接到案件卷宗后,立即与包案法官助理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并研究制定调解方案。经过现场联系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认真分析案件情况,最终确定了“先调再审”的方案。
调解员针对双方矛盾和争议的焦点,有的放矢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并着重从当事双方8人多年的感情入手,耐心进行劝解疏导,并给出双方充分的思考时间。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他们各自放下成见,就劳务费支付达成和解,本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