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消除芥蒂继续合作
近日,兴隆县人民法院诉前化解一起加工合同纠纷,不仅化解了当事双方纠纷,还促使双方达成了继续合作的一致意见。
某公司委托某某果脯厂加工山楂系列产品,某某果脯厂按照双方的合同完成了加工内容,但是某公司没有及时给付货款。因此,某某果脯厂提起诉讼。
兴隆法院立案庭在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程序后,当事人自愿选择了诉前化解程序,将该案及时委派给诉前化解中心特邀调解员闫淑平。
特邀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积极组织调解,前期通过几轮电话调解,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并有可能调解成功。特邀调解员趁热打铁,继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到达约定日子,某公司相关人员专门从长春赶来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沟通,消除了误会,表示相互理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某公司当场给付某某果脯厂部分货款,并达成双方继续合作的一致意见。
兴隆法院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加大案件的诉前调解力度,帮助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尤其是针对涉企业纠纷案件,积极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助力打造县域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