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保定市满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宏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人大系统“建设现代化新保定、人大代表立新功”实践活动工作交流暨人大代表家站建设现场观摩活动精神,听取了我区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报;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小组《关于对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水利局、应急局《贯彻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情况的报告》,区住建局《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区执法局《关于基础设施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区住建局、执法局、水利局、应急局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集中学习了《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会议要求,全区人大系统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认真学习观摩会议精神和李双喜主任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开展代表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融入到日常履职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能力建设,引导代表多提质量高、站位高、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家站建设要严格按照上级人大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打造出一批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忧、谋发展的特色家站。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要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市场和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的新格局。要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文化产业与经济产业相结合,依托我区自然禀赋和文化资源,积极打造周边游客“周末休闲”特色旅游精品路线,实现文化资源社会价值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坚持以民为本、以法为基、制度为先的工作思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构建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综合执法法治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养,真正做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合理的做好规划设计。要健全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注重精细化管理,切实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质增效。要坚持“建管并重”,健全完善长效体制机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持续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力度,总结好运用好先进经验做法,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切实保障好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史宏昌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艳茹、张建立、李艳红,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区法院院长杨雅莉,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丽阁,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驻满市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