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宫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张某(男)于2000年在南宫登记结婚,度过了一段幸福安稳的时光。然李某于2017年患病且病情逐渐加重,加上家境贫寒,就医条件有限,其子女远在湖南,无法近身照料,同年两个女儿将李某接至湖南老家生活,自此原被告开始分居。
长达七年的分居生活已将这段感情消磨殆尽,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李某与张某多次协商协议离婚未果后,李某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经多方联系沟通,线下与线上庭审均无法顺利开展:原告李某(69岁)远在湖南,因身体原因常住养老院,无法参加线下庭审;被告张某(78岁)因年龄较大,听力衰退,没有办法参加线上庭审。主审法官只好远赴湖南,当面与李某进行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后又前往张某家中进行多番劝导,耐心梳理矛盾堵点,最终两位老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和平理性分手。
群众事,无小事。南宫法院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处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不止步于司法程序,而是以“如我在诉”理念减轻当事人诉累,用法治温情守护老年人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