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法院速裁团队采取电话、微信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拼多多购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下,仅用时三天就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既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原告在拼多多平台经营一家鞋店,被告赵某通过该平台购买了一双男士皮鞋,后赵某以该皮鞋质量有问题为由向拼多多商铺申请了退货退款,并将货物寄回了原告店铺。然原告在后台系统上收到被告赵某的退货申请后,认为其并未提供任何凭证证明该商品有质量问题,遂对其退货退款申请予以拒绝。后原告收到被告退货,便对退货商品进行了拆封检查,发现退回的皮鞋鞋底有污渍,鞋面折痕严重,无法进行二次销售。基于此,原告一气之下将该退货商品又再次寄回了被告赵某处,被告赵某也很生气,遂向拼多多平台投诉了原告的店铺,投诉成功后,被告赵某收到了购物平台退还的货款和因投诉导致店铺返现优惠券200元。原告联系被告赵某要求其退还货款及优惠券,遭到赵某拒绝,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赔偿原告因此案造成的所有损失。 杨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了案件详情,发现该案的原告居住在温州,且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晰,标的额不大,遂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建议双方调解解决。调解过程中,原告提出案涉商品因影响二次销售已退回被告处,购物平台发放给被告的200元优惠券是购物平台因收到被告的投诉后对原告的店铺进行罚款所得,故被告应将货款和优惠券返还原告,同时赔偿原告店铺经营损失、律师费等损失。而被告表示自己确实收到过原告退回的皮鞋,但因自己已收到平台支付的退款和优惠券,便又再次把皮鞋寄回了原告处,现在皮鞋并不在自己手中,至于优惠券其已经消费,无法返回,如若调解,自己只同意返还200元。调解至此,引发纠纷的货物——皮鞋不翼而飞,杨法官便迅速对该皮鞋的去处进行了调查,通过查看快递记录,她和快递公司取得了联系,经核实发现该皮鞋确实在快递公司存放多日,且工作人员见该鞋被多次拒收便私自拆封将该皮鞋占为己有。皮鞋找到了,快递人员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杨法官,想要赔偿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杨法官考虑快递公司人员虽非本案被告,但其行为也的确给原、被告双方造成了困扰,如此问题另行处理的话,不仅耗时耗力,也不利于双方解决问题。于是,杨法官从中协调沟通,引导三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赵某和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对原告进行赔偿,并在协议达成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及时将赔偿款转给原告,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双方化解干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下一步,易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让法官多用心,让群众少奔波的思想,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水平,延伸司法职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