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调解,之前拖了三年一直要不回来,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近日,冀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原告经营一家便利店,五年前,被告在原告商店投放展示柜一台,原告交给被告一定的押金。但约定期满后,原告每次催要押金款,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眼看拖欠押金的时间越来越久,一月前,原告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押金。
立案庭收案后,经征得双方同意后,专职调解员王宝霞、李春密第一时间开始了调解工作,她们给被告拨打电话,了解背后的详细情况和无奈之处,多次与被告进行协商工作,反复催促其返还押金,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终于返还钱款。悬于心头的问题解决了,原告非常高兴,尽管天气恶劣,也依然来到了诉讼服务中心送来感谢信,向王宝霞、李春密两位专职调解员当面表示感谢。
“感谢冀州区人民法院的王宝霞、李春密,在她们的调解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追回了被告拖欠我近三年的押金款,消除了我的烦恼。真诚感谢调解员的工作!”
天气虽寒冷,当事人的笑脸却格外温暖;话语虽寥寥,其中蕴含的却是当事人问题得以解决的满满喜悦。冀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有“和为贵”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两名,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儒家文化精髓“和为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以和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