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法院执行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10月14日,平山法院召开立审执衔接专题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领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员额法官、执行局正副职负责人、各执行小组长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海金从调解协议履约保证、保全和执行措施、调解协议审查、确权诉讼的标的物被依法控、交付特定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等案件、文书主文的可执行性、特殊标的物执行、款项支付、执破融合、异议化解、双向联动机制等十一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针对各庭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和解决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要勤于学习。要系统学习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的相关内容,并勇于探索,加以分析研判,善于从最高院《意见》和《工作指引》中找到解决业务工作“问题”的方案,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工作经验、亮点,精准发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要树牢全院“一盘棋”意识。要转变作风,认真贯彻全流程实质解纷理念,深刻认识立审执协同配合对提升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以立审执协调配合为着力点,坚持案源、执源治理并重,将“可执行性”理念贯穿于调解、立案、保全、审判各个环节,形成立审执各部门相互配合、衔接紧密的良性互动,不断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会上提出的疑难问题,持续发挥诉前“鉴调一体”、诉中“财产保全”、判后“督促履行”等机制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推案件在审理阶段实质性化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促进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行,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案件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