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苑区法院城关少年家事法庭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联合村委会、特邀调解员进行判后调解、耐心释法,促成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在饭店吃饭时因敬酒问题发生争执,被告突然从桌子上拿了一套餐具顺手扔到原告的头部,致原告头部轻微伤。公安局对被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原告因治疗伤情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予以赔偿。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系同村且为多年朋友关系,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互不让步,多次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作出判决。
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解开双方的“心结”,及时兑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又邀请特邀调解员、二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一同给双方进行多次判后调解,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特邀调解员的调解及村干部的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大程度消弭双方的对立情绪,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嫌隙、各退一步,原告降低了赔偿金额,被告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一场纠纷就此彻底化解。
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通过情、理、法相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和判后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