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磁州窑、邢窑、定窑、中国北方瓷都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在磁州窑发源地邯郸市峰峰矿区召开。据悉,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筹指导下,邯郸、邢台、保定和唐山四市围绕陶瓷文化传承发展和陶瓷产业振兴开展省内协同立法,这是河北省首次开展设区市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次围绕陶瓷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为进一步赓续文化传承,擦亮陶瓷文化名片,2024年9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邯郸市磁州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保定市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2023年9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就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开展协同立法的设想,得到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四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响应,后经磋商确定为“3+1”协同立法。“3”指太行山东麓的邯郸、邢台、保定,主要侧重“悠久陶瓷文化的保护和传承”;“1”指燕山之南的唐山,主要侧重“现代陶瓷产业发展”。“在文本起草这个关键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立法思路,明确法规框架,指导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先行起草了基础文本,邯郸、保定两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蓝本,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各自的法规草案,并增加了个性条款。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从本市实际出发单独起草,并与邯郸、邢台、保定互有借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金深介绍说。
“我们要跳出陶瓷看陶瓷、跳出文化看陶瓷、跳出传统理念看陶瓷,不仅仅把陶瓷当作艺术来观赏,还要深度挖掘陶瓷作为新型工业、高科技、装备制造等用瓷的新意义新价值。”杨金深认为,条例着力推动构建现代化陶瓷产业格局,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供应链体系、加强陶瓷新材料的研发和在新行业及新领域的运用、支持陶瓷产业集聚发展和开发陶瓷文化主题旅游项目、培育陶瓷文化旅游新业态、打造陶瓷文化旅游衍生产品等方面作出规定。此外,为推动协同立法城市间的沟通协调和交流合作,条例要求积极搭建陶瓷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建立陶瓷产业联盟,推动陶瓷文化旅游带建设,推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