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传承 促进产业振兴
全国首次!我省为陶瓷进行区域协同立法
河北日报讯(记者刘冰洋、霍相博)记者从10月10日召开的“磁州窑、邢窑、定窑、中国北方瓷都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筹指导下,邯郸、邢台、保定和唐山四市围绕陶瓷文化传承发展和陶瓷产业振兴进行省内协同立法。这是河北省首次开展设区市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次围绕陶瓷进行区域协同立法。
为加强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开展协同立法的设想,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四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立法思路,明确法规框架,指导邢台市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基础文本,邯郸、保定两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蓝本,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各自的法规草案,并增加了个性条款。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从本地实际出发单独起草,并与邯郸、邢台、保定互有借鉴。
今年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邯郸市磁州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保定市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四市陶瓷文化传承发展和陶瓷产业振兴有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加强了陶瓷文化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规定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对陶瓷文化资源相对集中、特色鲜明、保存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特色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建立完善文化资源保护制度。
为提高陶瓷原材料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水平,条例实行了严格的开采利用制度,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产资源保护、开采规章制度,不得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量开采和破坏性开采。
在加强陶瓷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面,条例引导、鼓励和支持陶瓷文化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保护创新性制瓷工艺、技艺和器型设计等方面的专利权、著作权,支持陶瓷文化相关地理标志保护申请。
着力构建现代化陶瓷文化产业格局,条例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供应链体系、加强陶瓷新材料的研发和在新行业及新领域的运用、支持陶瓷产业集聚发展和开发陶瓷文化主题旅游项目、培育陶瓷文化旅游新业态、打造陶瓷文化旅游衍生产品等方面作出规定。
此外,为推动协同立法城市间的沟通协调和交流合作,条例要求积极搭建陶瓷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建立陶瓷产业联盟,推动陶瓷文化旅游带建设,推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