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女士专程赶赴正定县人民法院,将写有“高效为民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敏月法官手中,对正定法院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和诉讼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赞誉。
【案情回顾】
王先生与任女士离婚纠纷一案,正定法院登记立案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敏月接到案件后,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事后,任女士向王先生提出探望孩子的要求,王先生以种种理由推脱。任女士无奈申请执行。张敏月了解情况后,主动和王先生取得联系,向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解,讲解利害关系,后王先生同意任女士探望孩子。任女士顺利探望到了孩子,弥补了亲情的缺失,彰显了法律的温情,后主动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该案仅用一天时间在执行案件立案前即顺利化解。
【典型意义】
以上案例,是正定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真实写照。正定法院扎实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抓源头、抓诉前、抓调解、抓效率,将传统的“被动立案、被动办案”被动思维转化为“主动化解、主动调解”的能动思维,摒弃“一裁了之、一调了之、一判了之”的传统观念,坚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现代思维,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充分运用“立案前化解+诉讼中调解+裁判(调)后和解”的大调解模式,实现从“抓末端、治已病”到“抓前端、治未病”的蝶变,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端,减少诉讼增量,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