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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擦亮人民陪审员“国字号”“金招牌”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王树营  2023-9-19 12:22:52

  编者按:

  2013年12月,香河县法院作为廊坊市唯一一家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19家法院之一。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陪审员工作试点。香河县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位列其中。

  2015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香河县人民法院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2015年7月,在全国人大内司委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对改革试点地区,包括香河县人民法院实施方案逐一研究批复,推动了改革试点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

  2018年3月,香河县人民法院受邀参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民陪审员法(草案)》评估会。

  2018年4月17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纪建平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英陪审员制度研讨会,并作典型发言。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改革完善陪审制度、深化司法民主上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香河经验”。

  2015-2018年,《人民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香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香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品牌进一步创立,并在全省、全国叫响。

  香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曾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近年以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工作要求,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渠道,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特别是“特殊选任”陪审员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等,进一步做强、做靓更高水平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擦亮了人民陪审员这块熠熠放光的“国字号”金招牌。2021年以来,16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调解案件2300余件2500余人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95%,且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错案,扩大了司法效应,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

  严格选任,确保规范

  香河法院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在计划中专题安排布置人民陪审员工作,联合司法局、公安局组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选任工作方案,有序实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职业、年龄等人员,确保人员来源广泛多样、选任公正权威。

  香河法院突出随机+特殊选任,坚持广泛选任原则,确保全民参与。为拓宽人民陪审员来源渠道,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官方网站、微博设置专栏发布选任公告,从社会各行业选任人民陪审员。经过选任公告、随机抽选等程序,确定人民陪审员。在具体选任环节中,建立特殊选任人才信息库,注重从医疗卫生、妇联、教育等部门选任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的41名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其中,随机抽选132名,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33名,最后由院长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突出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香河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岗位业务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与业务技能、教育活动同部署、同教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要求,加强和改进学习培训、指导等工作,通过专题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对法律知识、庭审规范等学习培训。合理设置培训课题,实行宣誓履职制度、公开承诺,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交流群,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利用腾讯会议、钉钉软件举办人民陪审员线上培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在线互动“零距离”。

  强化保障,夯实根基

  香河法院突出科学管理,确保参审规范,确定由政治部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等信息库,探索更加便捷高效的个案随机抽取机制,逐步加大随机抽取公开力度,优化候补人民陪审员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取的便捷度。

  为避免人民陪审员“没有时间”参审障碍,根据人民陪审员填写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表》确定适宜参审时间,解决工陪时间冲突,随机、错时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为促使人民陪审员正常履职,防止出现少数人民陪审员过多参审而成为“陪审专业户”现象发生,建立均衡参审机制。规定每个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至少3件以上,最多不超30件。坚持全程参审,从庭审合议到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协助调查、判后答疑等环节,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在多元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上,通过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推行“2名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等模式,审理解决争议较大的案件,在改革完善陪审制度、深化司法民主上迈出更大一步,人民陪审员“裁判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强化机制,完善制度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管理规范化水平,香河法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出台《香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等制度,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教育培训、考核表彰、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人民陪审员日常化管理。在机关、法庭安排人民陪审员专用办公室、休息室、停车位。

  香河法院强化激励机制,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参加学习培训、庭审配合、裁判结果等进行量化评分考核,作为年终评优选先重要依据,每年评选出10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予以表彰。统一制作“人民陪审员之家”牌匾,悬挂在人民陪审员家门口,向社会公开亮出人民陪审员身份,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尊崇感。另外,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将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补助标准每参审一件案件最低补助100元误餐及交通费,刑事案件每件补助200元,年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近18万元,让人民陪审员安心履职。

  香河法院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走进社区、村街、企业、学校,担起进村入户法制宣传教育和答疑解惑工作,预防化解矛盾,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县已涌现出无讼村街、无讼社区160余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相关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陪审员工作体现了坚持一切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用心用情回应了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畅通了民情民意,凝聚了民智民心,促进了司法为民、深化了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书写了审判事业绚丽的篇章。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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