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雪刚受邀在遵化法院开展题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青松主持培训,遵化市法院、公安、检察系统干警和律师代表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曹雪刚副院长介绍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和发展现状,通过生动详实的案例细致讲解了关于证据的裁判标准、证据裁判要求以及证据原则。他表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为了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法律工作者必须提出更高的自我要求,找准切入点和关键点,特别是要注重对细节的研究和把握。此外,他还强调,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追求实体公正,还要兼顾司法效率。要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裁判结果应当融合法、理、情于一身。
王青松副检察长在培训会结束时强调,要认真学习消化此次培训会内容,真正推动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落细,共同提高唐山刑事案件的整体质量,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执法尺度不同、衔接不畅、标准不一等问题,凝聚合力提升办案质效。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不仅提高了司法素能,更有利于消除办案中的意见分歧,推动“公检法律”形成共同的判断标准和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