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司各庄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监护人侵权纠纷案件,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原告与6名被告均系同村在校学生,均属未成年人。2023年4月一天,在一名被告家中,6名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造成原告身体受伤,入院治疗。事后原告的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因其中4名学生未达到14周岁,公安机关依法对年满14周岁的2人作出行政处罚,对未满14周岁的4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原告的监护人将打人的6名学生及其监护人诉至滦南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滦南法院司各庄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迅速查阅卷宗,调取相关证据,并积极向原被告双方监护人、村委会、学校等单位和个人了解相关情况。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是未成年人,便从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的角度出发,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与双方监护人拉家长、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
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6名打人学生的监护人当场将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履行完毕,同时原告也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
【法官寄语】开学在即,希望广大学生能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和生活技能,成熟心智,树立法律思维,不断提升自己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对于自身遭受的不法侵害,要勇于发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孩子正处在身心成长的关键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关心,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整教育方式,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法律意识,对于错误要积极改正,主动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