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利用微信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在微信群中直接以转账的形式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以高效便捷的办案方式在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的同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2022年11 月,原告骑行电动车与被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原告身体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该事故因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滦南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900余元。
滦南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在仔细阅读卷宗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损失数额不大,具有调解的可能,遂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付原告 4600 元。
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在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后,办案人员又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组建了微信调解工作群,将双方的调解意见再次以文字形式予以明确、固定,被告在微信群中直接向原告方进行了转款,原告也为被告出具了收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