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这工伤赔偿终于得到解决了,麻烦您了!”工人舒某长叹了一口气说道。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帮工人拿到了工伤赔偿及自己一个月的工资,解了燃眉之急。
原来,工人舒某在工地干活时受了伤,舒某要求公司对其赔偿。而公司却以双方没有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付款义务。双方难以达成协议,解决未果,于是舒某来到法院寻求帮助。考虑到舒某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了让他尽快拿到赔偿。也为了让公司尽快解决纠纷,减少时间成本。针对这一情况,刘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考虑到双方前期已因此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精力,刘法官已经做好长时间调解的准备。但令刘法官欣喜的是舒某提供了的材料非常充足详实,于是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公司赔偿工人舒某各项赔偿及所拖欠工资55000元。
法官温馨提示:本案调解过程之所以这么顺利,和舒某提供的各项材料详实充分有很大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的情况下,如何能够规范解决呢?首先伤者应先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取得工伤决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相应鉴定书后,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审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或者公司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结果的,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