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倴城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耐心调解下,重归于好。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生活习惯的差异导致夫妻双方争吵不断,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为由将被告诉讼至滦南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滦南法院倴城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因长期异地分居,缺乏信任,由此引发矛盾。考虑到双方育有一子一女,且无影响婚姻基础的重大矛盾,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法,坚持以法理为基础,兼顾情理,从夫妻感情、未成年人成长及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疏导,化解夫妻矛盾,使夫妻双方重归于好。双方当事人也表示今后会共同努力经营好家庭,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