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流程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纷争。甲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前方乙驾驶的车上掉落物品,造成甲急刹车,导致了甲车上乘坐人员受伤。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乙承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但甲乙双方就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故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相关损失。该案经当事人同意后,进入了诉前调解程序,主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仔细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发现本案事实较为清楚,赔偿数额也不大,主办法官及时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了解其想法,原告方认为被告不积极赔偿,而被告方对事故责任划分心存不满,主办法官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耐心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规定,在主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从一开始的针锋相对逐渐缓和下来,能够心平气和的表达自己的意见与诉求,最终在主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被告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原告撤回了起诉。
本案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圆满解决,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办案效率。诉前调解程序在解决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且标的额不大的纠纷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持续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人民群众更真切的感受司法的高效、便捷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