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诉了苦、顺了气、结了案,握手言和,满意而归。
本案中,原告驾驶机动车与被告驾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两车受损,后双方因车辆损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办案人分别听取了双方的主要意见,原告认为损失数额不大,由于被告不配合走保险理赔程序,导致产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而被告则认为其系被追尾不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且原告应该赔偿其车辆的停运损失,双方一度矛盾激化,争执不下。办案人员首先确定了该起事故造成原告的损失数额以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数额,各方对此无异议后,办案人员又分别从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症结”出发,向双方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通过做释法明理工作,双方的“气”消了大半后,办案人员又打出“感情牌”,从情理方面进行劝说,开展调解工作,从而彻底消除了各自的“怨气”和内心的隔阂。
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原告甲应给付被告乙的损失款项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