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生态文明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秦皇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8月15日秦皇岛中院携手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与海港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市中心环岛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当天上午,在中院组织下全市其他各基层法院也纷纷行动起来,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大力开展“全国生态日”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在市中心的环岛公园活动现场,法院和和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悬挂“司法呵护美丽港城 法治护航绿水青山”横幅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展板,向过往群众分发首个生态日设立的背景及意义资料,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身边的环境资源审判代表性案例及生物多样性宣传彩页等,并向现场群众耐心讲解关于生态日设立的重大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同时,法院干警还结合以往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起爱护环境、尊重自然、呵护美丽家园的生态文明理念,鼓励大家人人争当生态环保先锋。
大家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当天全市两级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多次,进一步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资类刑事案件191件,审结172件,结案率90.52%,共判处被告人492人。下一步,秦皇岛两级法院将继续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文明宣传普法工作,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勇于担当的精神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贡献力量。
○小贴士
全国首个“生态日”
全国生态日,是为了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而设立的纪念日。2023年6月28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给人民群众带来强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念,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行动
设立意义
设立全国生态日,有利于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