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的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设立全国生态日,有利于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今天(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这是我国在生态文明领域的综合性活动日,意义特殊重要。保定法院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一起宣传倡导守护我们的家园
曲阳法院
8月15日,曲阳法院与县检察院共同在孟良河公园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向群众们分发宣传手册,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向群众们讲解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牢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提升了群众们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强化了群众们共建美好家园的责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蠡县法院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蠡县法院干警来到蠡县法治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教育活动。法院干警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彩页,呼吁群众从自身做起,爱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蠡县。蠡县法院将通过审判实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蠡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望都法院
8月15日上午,望都法院紧扣“共建绿色生态文明 法治护航绿水青山”主题,组织干警前往望都信誉楼商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向来往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讲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争当生态卫士。
博野法院
8月15日,博野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到公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徐水区法院
8月15日上午,徐水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水利局等单位相聚瀑河水库,挂牌成立“徐水区法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挂牌仪式结束后,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徐水区法院组织部分干警和青年学生志愿者代表在瀑河水库开展“喜迎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