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法院坚持把审判听证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和拓宽能动司法的有力路径,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充分保障听证人员在听证程序中的主体地位,在充分尊重听证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裁判,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8月7日,滦南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景涛主持召开刑事审判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滦南县司法局、滦南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人员,对2起是否撤销缓刑和1起是否适用缓刑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过程中,主持人就开展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程序进行了说明,案件承办人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内容,保证了听证人员对案情的知悉权。参与听证人员结合案件事实,从专业领域、公众常识、公序良俗、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
合议庭将在充分听取各方参与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听证会讨论结果及法律相关规定,综合评定案件后,依法作出判决。(供稿:刘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