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八项措施》二十四条“三字诀”精神,推动司法举措更加优化、服务质量更加升级。
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三地三家企业、标的额57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三家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12月,保定某建材公司(住所地满城区)与某科技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约定保定某建材公司向某科技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就单价、方量、供货、结算、付款等相关事宜作出约定,某建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系某科技公司的全资股东。合同签订后,保定某建材公司依约向某科技公司供应混凝土,某科技公司未依约定足额付款。截止2023年1月,某科技公司共欠货款570余万元。经多次催要货款未果,保定某建材公司向满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科技公司、某建筑公司共同给付货款57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诉讼费、保全费等,同时提出采取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二被告公司账户存款或其它财产予以冻结、查封。
满城法院立案后,为最大限度保障三家企业的合法权益,决定使用审慎冻结的处理方式,对某科技公司采取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未对某建筑公司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企业争取发展空间。后办案人员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手续、与被告负责人联系,告知诉讼及保全事项,并就本案案情、可能的判决预期结果及诉讼成本、不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进行认真细致分析,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但被告表示目前无法一次性给付,双方差距较大,庭前调解未果。经过开庭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办案人员继续做好调解工作。经过多次与双方代理人、负责人电话联系沟通,双方就还款问题的差距逐步缩小,最后保定某建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约定了约束性条款,保定市某建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中对某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办案人员及时送达了调解书。 目前,保定某建材公司收到了全部案件款,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满城法院及时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双方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继续开展合作,对满城法院服务企业发展表示感谢。
下一步,满城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公正司法,活学活用“慎查封”举措,巧妙运用保全措施,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