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吴某将一面书写“尽职尽责值得称赞,为民解忧无惧风雨”的锦旗送到曹妃甸法院海港巡回审判庭,对干警尽职尽责、高效执行表达了谢意。
原告吴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吴某陆续借款共计20余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到还款日期后,被告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吴某无奈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被告王某同意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吴某欠款本金20余万元和利息3万元。一个月后,被告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吴某遂向海港巡回审判庭申请强制执行。海港巡回审判庭执行办公室法官收到案件后,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联系王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告知其相关不利后果。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意识到了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如实陈述自己的履行能力,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该案系海港巡回审判庭直接执行工作开展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有效实践,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家门口的法庭”的新期待,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作为曹妃甸法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的改革试点,海港巡回审判庭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对辖区地域、民风社情、人情熟悉的优势,不断提高“查人找物”的准确度和执行效率,让人民群众对执行结果更满意,使执行效果更突显。一面锦旗,饱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也深藏着执行干警辛勤的汗水,这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