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隆法院执行局又收到一封手写感谢信。这封真挚的感谢信,承载着申请执行人沉甸甸的肯定,跨越千里从上海送到兴隆法院。
上海某有限公司与承德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兴隆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承德某有限公司分期给付上海某公司40万元,如承德某有限公司逾期支付40万工程款,则再给付上海某有限公司利息10万元。
承德某有限公司给付利息2万元后未给付款项,上海某有限公司向兴隆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杜松泰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远在上海,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
执行员杜松泰多次前往承德某有限公司实地考察,负责人表示目前资金短缺,希望能宽限还款时间。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杜松泰因案施策,对与承德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审慎采取控制措施,采用“活封”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承德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后在执行员杜松泰的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执行款和解协议,收到首笔执行款20万后,上海某有限公司向执行员杜松泰寄来了第一封感谢信,表示深受感动。杜松泰持续跟进、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8万违约金及2万逾期利息,被执行人最终付清全部工程款,上海某有限公司寄信申请结案,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再次向杜松泰表示衷心地感谢。
申请执行人苍劲有力的字体,不仅传递着一份感激之情,更透露出人民群众对法院人的信任和褒奖,这是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同时,两封感谢信对兴隆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来说也是一种督促和鼓励,兴隆法院将继续助力县域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激活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