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倴城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最大程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甲与乙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乙长期未给付孩子抚养费,甲多次索要无果后遂诉至滦南法院,要求被告乙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滦南法院倴城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了解到,被告乙已再婚,而且原告在与被告离婚后不让其探视孩子,所以不同意给付抚养费。为化解矛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办案人员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阐明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律义务,并说明父母对子女成长影响的道理;另一方面对甲不准乙探视孩子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也告知双方当事人除去按时给付子女抚养费外,父母还应多从生活上、情感上对子女进行照顾,多和子女交流感情。在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乙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甲某也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保证今后会让对方探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