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和有序推进,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7月13日下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郭连胜及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美华一行4人到滦南法院指导破产案件办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曹妃甸、滦州、乐亭及滦南法院相关业务主管院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4家基层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就各自破产案件的收结案情况和审理破产案件审理的工作举措、办理进度以及在当前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省、市两级法院领导针对各基层法院破产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了仔细分析把脉,并针对性给出了指导意见和解决思路。
郭连胜庭长指出,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高破产案件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做好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四家法院将以此次业务指导工作为契机,在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将能动司法理念贯彻于案件办理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创新理念,夯实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作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