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连续向所办理的各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发出了工作函,内容涵盖逃废债情况调查、追回破产财产、加快审计和财产评估进度、及时公开案件信息等多项具体工作内容,督促各管理人勤勉尽职,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这也是该院第一次用督促函的形式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力争进一步缩短审理期限。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职能,推动破产工作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正定法院要求破产管理人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并就重大事项、个案工作及年度总结进行专题报告,同时在办案实践中要求每一个案件都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并在落实中强化“一案一督导”,这次发出督促函即是落实“一案一督导”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正定法院将多方听取意见,探索建立对管理人工作考核的具体标准,促使其依法主动高效履职,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