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胡各庄人民法庭与“李志刚调解室”融通对接,采用“法庭+人民调解”的多元解纷模式,成功调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枫桥式”办案模式赋能了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本案中,李某某系从事大棚蔬菜种植的农户,2022年因修建大棚分别拖欠曹某甲与曹某乙二人材料款数万元,此款经过多次催要未果后,二人将李某某诉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胡各庄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首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退让,调解工作一时难以顺利开展。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均在姚王庄镇,便与“李志刚调解室”取得联系,邀请特邀调解员李志刚、姚爱英参与到案件调解当中。
在调解过程中,李志刚调解员首先提出双方要转换立场、换位思考的意见,并结合双方当下实际情况,从邻里关系和睦相处角度进行劝导,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随后办案法官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自己多年的工作,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成功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促成双方就材料款给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也撤回了起诉,案件得以成功化解。二原告为表谢意,又分别向办案法官和调解员送来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及调解员司法为民工作作风的充分认可和由衷感谢。